在網路上看到有人在賣實體粉絲數, 收費是採每增加100追蹤人數, NT500元不等,
若需國外有照(片)追蹤, 每1000人, NT1000元. (昏)
感到很好笑也很好奇(應該有它的市場), 因此幫它分析了一下:
剛好可以湊成每筆單位交易訂單為NT500元/100(fans) 的商品.
假設FB上有1,000,000人需要100名追隨者的需求
(台灣有超過1,300,000家中小企業, 每年增加近四萬家, 也倒了近萬家)
不計個體戶, 潛在產值約NT500,000,000元 (不考慮CPC, CPM等廣告模式)
NT$500對有需求的客戶來說, 其實是值得投資的小錢, ...
同理應用在Google+, 市場規模將可達 10億台幣!
可以補貼台灣103年46.3萬失業人口每人兩千一百六十元.
美國IAB於2013年上半提出的研究報告, 全美網路廣告營收超過200億美元,
而根據DMA所提供的研究數據顯示, 台灣整體網路廣告營收市場規模達到也超過百億台幣!!
可以補貼台灣103年46.3萬失業人口每人兩千一百六十元.
美國IAB於2013年上半提出的研究報告, 全美網路廣告營收超過200億美元,
而根據DMA所提供的研究數據顯示, 台灣整體網路廣告營收市場規模達到也超過百億台幣!!
Source: IAB, 2013
我很好奇, 何不把這龐大的46.3萬人整合起來成立一個「創業=Convert(失業)」團,
不斷的幇客戶按讚, 按廣告, 加入人家的粉絲團, ...
年輕朋友們一出生就活在網路時代, 這是屬於你們獨有的本領,
這是郭台銘, 張忠謀先生們做不來的!
若您是個天生萬人迷, 還不創業去嗎?
(互聯網時代的老鼠會, 閒聊, 可不要太認真喔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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